试用期辞职工资结算时间怎么算

晕还没打完 还有就是新劳动法第50条是否强制规定离职15天内必须结算清工资

2楼没看懂 是结算时间不是工资多少
现在我的问题是这样的, 这是一家日资企业,他们对待自己辞职人员结薪规定如下:公司结薪算法是这月11号到下月10号计算。每月30号发工资,要想在这月拿到全部。必须在20号以前辞职,30号打到工资卡里面。我先开始不知道,现在知道了那么这月11-辞职日期,要到下月才能拿到。这样分解结算辞职人员工资是否合理,是否违反劳动法。我现在要它在30号把下月工资一起结算是否有什么依据,我要怎么和他们协商才能一次性拿到全部工资,我不希望分解2次拿工资那样变数太多,我不可能说2个月后 XX地方不对我在去找他们核对把。现在的问题是求怎么去和他们讲道理在这月给我结算全部工资

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0-22
试用期的工资一般在试用期满的第一次工资一并结算的
第2个回答  2009-10-20
看你合同是怎么签的,不过一般都是按试用期一样的工资给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2
实际操作中基本有两种:
一个是离职那天就当面结清,拿钱走人
一个是和当月正常发薪日期一起发薪

虽然法律规定了15天,但完全严格执行的比较少,即使企业没有在15天之内给,但在当月发工资时给了,也不算什么大问题

如果你想立即拿到工资,还是和单位好好说说

补充:
这种结算方法不违法,还是那句话,如果你想立即拿到工资,就和人事好好谈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