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六月刚刚毕业,毕业的时候没签三方协议,现在找到工作了单位需要我的档案(单位有专门的人事部可以接受档案)。而档案八月的时候已经从学校转到了我所在区县的人才中心。我现在手里只有一个【二分】的报到证,学校说要签三方依然可以回学校盖章,但是具体的事宜还是要咨询人才。
于是给人才打电话和说明情况,他们却说我的三方协议已经作废,只需要我的接受函和商调函提档就可以。
那么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的干部身份还可以保留吗?
或者为了能保留干部身份还需要有些什么程度呢?
希望能有明白的朋友回答我,最近为档案的事快头疼死了。
最重要的还是干部身份的问题,因为单位还牵扯到各项指标
另外,我是本地生源,没有户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