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想把房产改成我母亲的名字,并且不留后遗症。高分求解!

父亲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房产证上也是他的名字,法定继承人有我母亲、我姐和我。请问:
1、现在房产过户到我母亲名下,是不是需要我和我姐全部签订《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2、如果我姐不同意放弃继承权,还能否把房产证改成我母亲的名字?
3、如果房产更名为我母亲后,她再请律师出具《遗嘱》,内容中指定我个人为她的遗产继承人,是否就算没有我姐的继承权了?这样继承的财产属于我的“夫妻共同财产”么?
4、如果我母亲在遗嘱中说,她的全部财产都赠与我个人所有,我知道就不属于我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将来的房产过户中会多交不少税是吧?
5、由律师见证的遗嘱是不是和公证遗嘱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呢?
6、我这种情况下,房产的“接受赠与”和“遗产继承”那种绝对不留后遗症又花费少?
7、房产的遗产继承期限?口头遗嘱、私人书面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如果之间有出入,该以哪个为准?
主要是第二点难办吧?父亲昏迷时,她几乎没有伺候过一天,母亲很伤心。而且姐的条件比我好的多,父亲去世后,母亲一直在我这里住,母亲不想给姐一分钱,但要说服姐放弃继承权估计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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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现在房产过户到我母亲名下,是不是需要我和我姐全部签订《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1)是。
  (2)而且,不仅是你和你姐放弃继承的公证书:如果你父亲去世时你爷爷奶奶还在世的话,还必须有你爷爷奶奶放弃继承的公证书才行。

  2、“如果我姐不同意放弃继承权,还能否把房产证改成我母亲的名字?”:
  (1)不能,必须是全部除你母亲以外的其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才行,包括你的爷爷奶奶。
  (2)还有,如果你母亲补偿了你姐姐她应继承份额的房产价款、你姐姐同意将房产产权归你母亲的话,还可以过户到你母亲名下。

  3、“如果房产更名为我母亲后,她再请律师出具《遗嘱》,内容中指定我个人为她的遗产继承人,是否就算没有我姐的继承权了?这样继承的财产属于我的“夫妻共同财产”么?”:
  (1)写遗嘱不是必须请律师:只要是你母亲自己亲笔收书写、有她亲笔签名、有年月日就是有效遗嘱,但有律师参与的,遗嘱会更全面更保险。
  (2)不可能如此简单就“剥夺”你姐的继承权:如果过户到你母亲名下时,没有你姐的放弃继承声明:虽然是过户后、虽然有你母亲的遗嘱,你姐姐一样可以侵犯她的财产继承权为由,通过告你母亲或房管局请求法院确认你母亲的过户行为无效、收回房产分割,那时,你母亲的遗嘱因为处分了属于你姐的财产,就会部分无效:遗嘱中将你母亲所有的份额归你的部分仍然有效,但房产中属于你姐的份额,你母亲无权处理、处理这部分遗产的遗嘱无效。
  (3)是否属于你的夫妻共同财产,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你婚前继承的,肯定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你婚后继承的你母亲的遗产,你母亲在遗嘱中写明只归你一人的,是你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母亲在遗嘱中没有写明只归你一人,就是你的“夫妻共同财产”。

  4、“如果我母亲在遗嘱中说,她的全部财产都赠与我个人所有,我知道就不属于我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将来的房产过户中会多交不少税是吧”:
  (1)不是你所认为的“税”,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
  (2)过户时要交的是过户费用,如果是由多人继承,当然这费用由多人承担;如果是全归你一人,当然过户费用由你一人承担。

  5、“由律师见证的遗嘱是不是和公证遗嘱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呢?”:不是。
  (1)公证遗嘱效力更高,属于国家证明,到法院时一般会直接采纳为证据;
  (2)律师见证性质上还属于“私”证、不是公证,到法院时对方可以质证,但有律师见证的遗嘱一般会符合法律规定,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律师会在见证过程中纠正。

  6、“我这种情况下,房产的“接受赠与”和“遗产继承”那种绝对不留后遗症又花费少”:
  (1)如果你姐姐不同意放弃继承:你能继承的就不可能是全部房产份额。
  (2)赠与是现在就能归你,我认为是“绝对不留后遗症又花费少”的最好办法;如果是遗嘱继承,即使是公证的遗嘱,你母亲在生前哪天改变了主意,也可以再做另外的公证遗嘱推翻给你的遗嘱、而将房产给别人。

  7、“房产的遗产继承期限?口头遗嘱、私人书面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如果之间有出入,该以哪个为准?”:
  (1)不是继承“期限”,只要你父母去世后,任何时间都可以继承;你问的应是继承的诉讼时效: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继承权被侵犯时起2年内,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继承权了。

  (2)口头遗嘱只是危急时、来不及立其他形式的遗嘱时有效:一旦危急情况消除,口头遗嘱会失效;而且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也必须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见证才有效。
  私人书面遗嘱:应是自书遗嘱,有自书人亲笔签名、有书写年月日的就有效。
  如果以上遗嘱内容不同:以公证遗嘱为准;如果公证遗嘱有几份,以最后一份为准。

  8、你母亲再伤心,也无权剥夺你姐对你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只要你父亲生前可以自己剥夺你姐的继承权:写遗嘱)。
  如果你母亲真的想帮你:可以写下遗嘱将你母亲自己所有的份额全部归你、并写明只给你一人(防止成为你的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就先于剥夺了你姐对你母亲遗产的继承权。而且你母亲占房子的大部分份额,你姐能得到的,只是一半房产中她应继承的份额,假设你爷爷奶奶不在的话,你姐姐只能分到房子的1/6,而你母亲可以分到1/2+1/6=2/3,你也可以分到1/6,如果你母亲将她的份额赠与你、或是以遗嘱写给你,你将能得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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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13
1、是的

2、不能 因为你姐姐也占有份额 所以你母亲没有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房产证也不能改成她的名字 但你母亲可以给与你姐姐财产份额相当的金钱补偿从而取到房产

3、如果遗嘱上面只写你的名字 那么该房产属于你和你丈夫的共同财产 但如果遗嘱上注明只属于你一人 那么属于你的单独财产

4、遗嘱指定只给与你一人则为个人财产

5、公证遗嘱效力更大 律师见证只是一般效力

6、接受赠与的风险小 最好趁你母亲在世将该房产转到你的名下 但比继承要多缴纳契税 继承可能会涉及遗嘱的真伪以及效力等纠纷

7、以公证遗嘱内容为准
第2个回答  2009-10-13
1、是的。
2、可以改名,但你姐的继承权仍然不变,改名的意义不大。
3、除非你姐已经放弃的情况下,否则你姐的继承权仍然不变。
不属于共同财产。
4、是的,遗产税较重。
5、是的,同样效力。
6、花费几乎是一样的,但要先解决好三个有继承权的人的关系,否则会很麻烦。
7、律师见证遗嘱、公证遗嘱效力一样。但两者花费不一样。
第3个回答  2009-10-14
可以直接立遗嘱比较方便
第4个回答  2009-10-13
你姐姐要是不同意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就比较难了,实践中基本无法把房产证变成你母亲的名字。后面的其他问题也就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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