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房产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几间房子,涉及历史问题。但当地政府已经调查清楚,且出的有调查报告,上面显示的房子应属于甲所有,当地房产部门也给甲颁发了房产证。但是之前乙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也骗取了当地房管局的房产证,现在房产部门想撤销乙的这个房产证要怎么办?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请高人回答,不胜感激!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事纠纷,而房产证的撤销涉及到行政行为,所以民事诉讼不能撤销房产证,要撤销房产证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可以依职权撤销房产证的,撤销房产证后,要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分析
撤销房产证是属于行政行为,但并不是行政处罚行为,例如因房屋产权登记错误而撤销房产证的,就不属于行政处罚。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可以依职权撤销房产证的,撤销房产证后,要办理注销登记。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房产证登记错误或者是非法取得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经审查确实错误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变更或者撤销房产证。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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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15
“现在房产部门想撤销乙的这个房产证要怎么办?”发个撤销公告即可!
法定依据是:
建设部57号令第25条(4)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应予撤销该房权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0-15
我国实行的是房地产登记制,而不是类似美国的备案制度。
合法登记的前提是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有充分证据能证明是故意虚构事实来骗取房产权的,根据《房地产登记条例》房产登记部门有权收回该证并在网上注销。
第3个回答  2009-10-15
有证据证明乙的事实是虚构的,房产证就是无效的!
第4个回答  2009-10-15
房管部门可以主动撤销。

不予撤销,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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