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未设立遗嘱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老人生前的遗产。但是,阅读当事人的描述母亲健在。这时,父亲生前所持有的房产应该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遗产的分割时,除有约定的外,将父母共同所有的房产的一半分出给母亲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父亲生前所居住的房产的一半产权归属母亲所有,其余的一半产权,由母亲、子女、父母(指死者的父母)共同继承。
注 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论男女,他们的继承权都是平等的,不因性别不同而权利歧异。凡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分男女、长幼,也不论职业、政治状况,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力一律平等。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