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龄工资新规定

如题所述

退休工龄工资新规定如下: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退休的年龄规定如下: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综上所述,农村户籍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只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能像城镇职工一样按时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不是办理退休的必要条件,也不会因为户籍性质的不同而实行不同的养老金计算办法。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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