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程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要进行几次?

我家在下达补偿决定前已经复议了一次,但是没有诉讼,现在补偿决定已经下达我是否可以再复议一次?

从政府的《征收决定》从公告之日,或政府对被征收户的《补偿决定》送达之日,你想提出行政复议可以在60天之内,你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还可以在15天内向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也可以在90天内直接向法院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行政复议申请书向什么机关递交

房屋征收和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的职权。征收决定也是由市、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的。所以,鼎果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作出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具体负责接收复议申请的机构是上级人民政府的法制办公室(局)。

行政复议法

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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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31
您好,如果您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若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再提起行政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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