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路边停着,别人开车过来了,开车门时把我的车碰了,碰了一个拇指大的坑,责任怎么分。

我在路边停着,别人开车过来了,开车门时把我的车碰了,碰了一个拇指大的坑,责任怎么分。

“开车门事故”涉及两方

案例:司机刚打开车门,一辆电动车就撞上了2015年1月19日8时许,贾先生驾驶小轿车将车停在路边停车位上,刚推开车门准备下车,骑电动车经过的李女士就迎头撞了上来。事故造成李女士左侧锁骨骨折、头部骨折。

责任认定:贾先生然未违规停车,但因开车门时未注意观察道路交通情况,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违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规定,故对该起事故负全责。

补充说明:开门者未违规开车门造成的事故,责任划分视以下情况而定。

1、违规停车、车辆未停稳情况下打开车门诱发的事故,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

2、车辆无违规停车等情形,乘车人开车门导致的事故的责任划分,关键在于判定司机是否履行了提醒义务:

1、司机未尽到提醒乘车人开门时要注意观察周边环境的义务,导致乘车人开车门时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司机需负主要责任,而乘车人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2、如果司机履行了提醒义务,而乘车人不听劝阻强行推开车门发生意外的,乘车人则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另外,如果在“开车门事故”中,骑车人如果存在超速、逆行或者在车门打开较长时间后才撞上等情形,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事实时,也要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

司机未尽义务负主要责任。

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开车门乘客也有一定的观察周边环境的义务。

司机提醒,或者按照常规停车,从右侧车门下车,左侧车门提醒不要下车,因为太危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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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2

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责任应当由对方全部承担。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2、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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