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污染的防治措施

如题所述

农业防治就是利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技术环节加以适当改进,创造有利于南瓜、西葫芦生长发育、不利于病虫害发生和为害的条件,从而避免病虫害的发生或减少为害,是进行无公害生产和丰产丰收的根本措施。农业防治最能体现“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是综合防治的基础。其常用措施包括:
(1)选用抗病虫品种,提高种子质量 南瓜、西葫芦不同品种对同一种病害或虫害的抵抗能力不同,通过选用抗病虫品种防治病虫,实质上是利用其本身遗传上的免疫力或抵抗能力来防治病虫,因而具有治本的作用,对于防治病虫害、生产无公害蔬菜产品具有明显的效果。在生产过程中要针对当地病虫害的发生规律、主要病害的类型,选用适合当地栽培的、具有较强抗病性的良种,最好选用高抗、多抗的优良品种,这对于防治病虫害、生产无公害蔬菜产品具有明显的效果。目前,各种主要蔬菜基本都培育出了具有抗一种或几种病害的品种,在生产上已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同时,由于种子是病害重要传播途径,使用无病种子或脱毒无性繁殖材料,自然会收到良好的防治效果。所以要提高种子质量,使用无病种苗并建立无病留种田。无病留种田应给以最好的栽培管理,并要彻底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2)合理安排播期及轮作倒茬①合理安排播期,避开病虫害出现的高峰期。通过提早或延缓播期,使生长期错开病害、虫害为害的高峰期,同时要注意躲过病虫易发生的气候条件,从而避免或减轻病虫害的发生。
②改革耕作制度,合理轮作倒茬和间作套种。耕作制度是作物种植制度以及相应的用地和养地制度的综合技术体系,具体内容包括:合理配置作物种类,因地制宜地确定轮作、间作、套种、复种等制度,在有限的土地上既可提高当地资源的利用率,增加作物的多样性,又有利于互补,降低自然灾害对作物生长的影响;控制化学物质的施用量,减少污染;处理好用地和养地的关系,可全面改善农田营养物质循环、耕层结构,减少和避免土地劣化进程;合理调节和保护现有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生产力,实现作物可持续增产。
轮作倒茬是南瓜、西葫芦无公害生产、防治病虫害的有力措施,尤其是对土传病害和单食性或寡食性害虫防治效果显著。对于病原物来讲,每种病原物都有一定的寄主范围,合理轮作换茬可以使病原物得不到寄主而数量减少直至消灭。此外,轮作倒茬还有调节地力、改变根群微生物种群的作用。因此,合理轮作倒茬能使植株生长健壮,发挥其对病虫害的抵抗能力。
③翻耕土壤,合理耕作,消灭害虫和病原物。翻耕土壤可以直接消灭或减少土栖害虫及土传病害的病原物。深翻可以把残留在地表面的病残体、菌核、表层土壤中的害虫蛹等翻埋到土壤深层,促进病残体的分解腐烂,使潜伏在病残体内的越冬病原物加速死亡,使菌核不能萌发出土,使害虫蛹不能羽化越土。同时,翻耕土壤还可以把许多土壤中的害虫和病原物翻到地表面,使之暴露在不良的气候条件和天敌的侵袭下。
(3)科学地栽培管理①推广平衡施肥技术,科学合理地灌排水。平衡施肥技术详见施肥问题。而水对各种蔬菜作物来讲都是必不可少的,灌水、排水的目的是保持菜田良好的土壤水分状态。土壤缺水,易使土壤中盐分增多,矿质元素的移动性降低,使蔬菜缺水的同时出现缺素。而灌水过多或下雨后排水不畅出现积水,不仅直接影响土壤中病原菌、害虫的活动和扩散,而且会影响作物根系的呼吸,并增加菜田小气候的湿度,诱发和加重病虫害的发生。因而改变大水漫灌的灌水方式,推广滴灌浇水、膜下暗灌浇水、渗灌浇水等浇水技术,也是防治病虫害的重要措施。
②合理密植与植株调整。合理的密度是丰产丰收的保证,必须有合理的栽培密度,达到既有利于个体发育、又有利于群体生长。密度过稀,产量不能保证;密度过大,植株徒长,枝叶幼嫩,有利于病原菌侵入和害虫为害,同时,密度过大造成植株间通风透光不好,湿度加大,能诱发和加重一些病害的发生和发展。
要在甩蔓时及时吊蔓,并去除老叶,如不及时绑蔓搭架和整枝打杈,就会造成叶片间互相遮荫,增加植株间湿度而诱发加重病虫害的发生。
③中耕除草,清洁田园。中耕可以改变田间小气候,使植株生长的环境得到改善,抑制病虫害的发生和为害。也有直接消灭一些病虫害的作用。中耕还是除草的重要手段,中耕消灭了田间杂草,也就随之消灭了在杂草上越冬的多种病虫。
当田间出现中心病株、病叶时,应立即拔除或摘除,防止传染其他健康植株,这在设施栽培条件下更为重要。也可用药喷施中心病株及其周围的植株,对病害进行封锁控制,避免整个棚室内用药,以免空气湿度过大,又给病虫害的发生创造有利条件。
④适时采收,合理贮运。南瓜、西葫芦果实长成以后应及时采收,此时果形、果色、口感俱佳,如采收过迟,果实过于成熟,其对病害的抵抗能力下降迅速,容易受软腐细菌侵染而腐烂。在运输和贮藏过程中,应注意避免碰伤和压伤,贮藏要保持低温、通风、干燥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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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28

农业污染如何控制、治理呢?农业、环保专家异口同声:必须推行农业的清洁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严把“入口关”,更要从源头抓起,而这个源头就在地里田间,在农业生产的整个过程中。
农业清洁生产是由三个环节构成,一是使用原材料的清洁生产,二是生产过程的清洁生产,三是产品的清洁生产。从山西省农业污染的情况看,在肥料中加拌高毒农药,生产过程中过量施用农药,产品上喷洒农药,每一环节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有悖于清洁生产原则的情况。与此同时,农业生产过程中,超量使用有机类剧毒农药,还会造成土壤污染,这也会影响农产品的生产安全。
要鼓励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通过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庭院生态经济开发、农业废弃物综合利 用、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工程,推广适用的生态农业技术模式,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逐步实现农业结构合理化、技术生态化、过程清洁化和产品无害化的目标。同时,要加大生态农业的科技攻关力度,进行技术和模式的知识创新,制定生态农业的指标体系、标准体系和认证管理体系,在更大范围内调动企业、农民和地方政府发展生态农业的积极性。
专家介绍,要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重要的是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大力推动生态农业建设和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努力控制农用化学物质污染;要加大生态农业的建设力度,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实用技术模式,要突出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知识、技术和法律的培训。在防止规模畜禽养殖场有机污染方面,要加强畜禽养殖场的污染调查;对新建大型畜禽养殖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使其尽可能远离饮用水源、河流;采用先进工艺,增设污染处理设施,对现有畜禽养殖场的粪便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畜禽粪便厌氧发酵和商品有机肥生产等成熟的技术,建立大中型能源环境示范工程。此外,还要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执法检查。 美日两国农业面原污染防治立法。美国在1972年的《清洁水法》中,第一次将面源污染纳入国家法律,并提出了著名的“最大日负荷量计划”,1977年的《清洁水法》规定对农业面原污染自愿采取防治措施者,政府将分担一部分费用,自愿采取其他措施的,政府给予减免税额等。1987年的《清洁水法修正案》,该计划是美国联邦政府首次对面源污染控制进行资助,鼓励各州实施“最佳管理措施”。
日本在1992年农林水产省在其发布的“新的食物、农业、农村政策方向”(通称“新政策”)中首次提出了“环境保全型农业”的概念,开始致力于“环境保全型”农业的推进。随着“环境保全型”农业的提出。一系列促进环保型农业的法律也相继出台。
美、日农业污染防治立法对中国的启示与借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法律法规要先行。逐步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美、日控制农业面原污染的重要依据。中国现行的环境法律体系主要针对工业城市的点源污染设计的,农业污染和农村环境保护尚缺少系统的法律和政策体系框架。在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的情况下,应尽快完善中国的环境法律体系,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提供法律保障。 农业污染防治立法应重视可操作性。中国虽然在《农业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中只是提出了该规定所规范的主题性内容,而对于这些内容却缺乏进一步的具体规定。应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制定配套法规。
明确农业污染防治主管部门。中国目前的环境立法和政策措施中农业活动目前排除在环保控制之外。农业部门在促进产业发展和保护环境这两个目标之间,往往倾向于前者。而国家环保部门对于农业污染问题,又起不到直接的控制作用。这就导致农业污染管理处于一种真空状态。立法应明确农业部门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负有防治农业污染的法律责任,其它部门有义务配合其履行职责。
完善农业污染法律责任。中国现行的与农业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根本就没有法律责任规定。二是法律责任含糊、不具体,致使法律的规定无法落实。三是法律法规责任太轻,降低了法律的权威和效力,起不到惩戒作用。美、日法律惩戒措施的针对性、层次性和可操作性可供中国学习和借鉴。 现在,在农村流行的沼气池,解决的是粪便回收利用节约农业能源问题;现在流行的绿色生态农业,解决的是无化肥污染的有机化问题。
然而这些都是在“点”上做文章。实际上,现在的污染,比如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地表水污染,大气中的酸雨等,这些各形各色的污染,表面上看起来互不相干,事实上它们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个整体。
如土壤中过量施用氮肥,大量流失的废氮会污染地下水,使湖泊、池塘、河流和浅海水域生态系统营养化,导致水藻生长过盛、水体缺氧、水生生物死亡;施用的氮肥中有很多挥发,以N2O气体(对全球气候变化产生影响的温室气体之一)形式逸失到空气里。过量的氮肥形成了“从地下到空中”的立体污染。
这些污染相互联系,密不可分,而以前我们所做的研究都很单一,只研究其中的一个方面,比如有人专门负责研究温室气体,有人专门负责研究酸雨污染,这就割断了各种污染之间的联系。
因此,治理农业污染,不应该是哪个地方出问题,就去治理哪儿,那只是治表,应该考虑到,污染存在于一个大循环体中,这个大循环体牵涉到许多种污染物质的交换、转变和迁移。
如单纯治理大气,大气里的物质会返回到土壤中,污染了土壤,又不得不去治理土壤。只有通过控制整个“立体污染”的循环链,阻隔污染渠道,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污染。从国家的角度来说,“农业立体污染”概念的提出,提醒我们治理农业污染,需要从整体上加以考虑。从“农业立体污染”防治角度来讲,我们必须尽快全面实施一体化的综合防治理论与技术研究,重点开展主要污染物在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系统中迁移规律的研究及高新技术在立体污染防治中的应用研究。通过科普和大众媒体,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对农业立体污染认识,在适当的时候制定相应的法规,以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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