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对各农户只公示面积没有长与寛,四至不明确合理吗

如题所述

  肯定是不合理的,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进行反映。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实现“四相符”和“五到户”,即: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相符合;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基本农田标注到户。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
  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已依法处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按处理决定确定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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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5-30
土地确权证书上为什么没有长和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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