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达不到轻微伤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1.如何处理车祸造成的轻伤?

可以协商;

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是指造成小面积皮肤软组织挫伤的伤害。有两种情况,

1、交警能够辨认的,可以当场封闭,伤者需要救治的,机动车应当履行救助义务;如果事后伤者伤情发生变化,构成轻伤、重伤或死亡,则转入一般程序。

2.如果交警无法当场认定是否构成轻伤或者当事人对伤情有较大争议,当事人对事实和责任没有争议的,交警应迅速处理,双方共同前往医院诊治;构成轻伤、重伤、死亡的,按一般程序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和责任有争议的,交警应当及时标记车辆位置和痕迹,然后清除现场,报事故处理部门处理。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处理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过程:

1.接受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者他人的举报后,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

2.现场治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到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调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及其作用,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给予警告、罚款、暂扣、吊销驾驶证或者拘留。5.损害赔偿调解。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赔偿,根据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事故调解员应准备并出具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在法定期限内调解不成,公安交管部门将终止调解并出具调解终止书,双方将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区分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标准;二是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数额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上贯彻了全面赔偿原则。补偿项目中增加了康复费和后续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代替了“残疾人生活补贴”。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二)除第一项外,对受伤、残疾受害人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三)被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一项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害人亲属因丧事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的赔偿。

(四)被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

综上所述,有大有小的车祸,无论是哪种车祸,都要立即报警,等待执法人员分工负责,让双方更好地处理赔偿事宜,如果有人员伤亡,也要赔偿受害者的各种费用。因此,一切都必须按照程序来做,这样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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