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个什么样的人

如题所述

孔乙己
孔乙己是一个鲁迅笔下的旧时知识分子的形象。但是确实一个没有钱没有权的知识分子。
鲁镇的酒店格局使得格局分为三个。短衣帮指的是那些没文化的糙汉子,他们也不需要文化。
然后就是商家,酒店的老板和小伙计。最后就是在包间里吃饭喝酒的长衫们了。长衫们代表的是那些地主,土豪这些他们是有文化的,不光有文化还有钱有权力。
表面上看孔乙己好吃懒做。
书中是通过小伙计听短衣帮们的闲聊 说孔乙己帮 那些土豪地主们抄写书文,每次抄着抄着就把文具给卷走了。以为是孔乙己懒觉得抄书太累不如直接偷来钱来得快。其实这是错误的理解。我们从原文可以看出孔乙己还钱爽快,欠账之后当月就结账,在商业上是守信誉的。而且深一步去想,孔乙己偷的文具相比地主家的其他东西实在不值一提。那么为何孔乙己独偷文具呢?孔乙己是一个没权利没钱的知识分子。他想靠读书出人头地,但是连个秀才都没有考上,那些地主呢,一个个都有钱有权,根本不在乎文具的宝贵,这些文具,书籍对于地主们来讲,只是为了彰显地位的工具,而对孔乙己来说这是吃饭的家伙。地主们不需要文具却拥有文具,自己需要文具却没有文具,孔乙己的内心是不甘的。所以他下意识的就认为这文具,那些地主们不配拥有,不应该拥有。孔乙己说窃书不算偷,其实是在为自己辩解,因为偷东西确实是不好的事情,但是自己是真的气不过。
孔乙己关爱儿童。通过文章中孔乙己给孩子们吃茴香豆就能看出来。但是仅仅是这样么?我们知道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在外面喝酒的人。那些短衣帮的人嘲笑他,包间里的长衫们,孔乙己的地位又不够,孔乙己此时就像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那么唯一不会开他让他感到厌恶的就只有孩子们了。给孩子们茴香豆吃,但是他发现别说去关爱孩子了,连自己吃饭都是问题,就越发的恨那些地主了。假如孔乙己能够像短衣帮那样本分的干活,也不至于混的这么惨,但是,这样孔乙己就会沦落为茫茫大众。对比一下我们自身,假如自己有着一个小众特长,无法与大众交流,无法与其他人言说,这些小众爱说也许对别人来说就是“之乎者也”但是对于喜欢这些东西的自己却是最难能宝贵的。所以别人越是笑话我们,我们反而越要珍惜自己的小众爱好,因为一旦放手了,那么也就失去了自我,彻底的沦为了大众,成了芸芸众生。所以孔乙己在孩子面前受到了更大的打击,所以他决定干了个大的,去偷丁举人家。
这就招致了孔乙己的末路,他被打折了腿。为何会打的这么狠。仅仅因为偷几个文具至于么?从文中所写可以看出丁举人家应该是鲁镇数一数二的人物了。前面的孔乙己偷书只是挨揍,脸上添了一些新伤疤,到了丁举人这直接就打折了腿。为何会这样?东西本身价值不大,但是孔乙己的行为代表了他挑衅了统治者,地主们的权威,统治者的面子,一旦统治者没有了那种权威,就再也不能压制那些穷苦大众了,所以为了维护权威必须要杀鸡儆猴,孔乙己就成了这只鸡。
这里就看出来了孔乙己也是在以自己的方式向统治者地主们的挑衅。
这些细节的描写都把孔乙己这个人物刻画的非常传神。

整片小说当中除了孔乙己之外,还要注意一个人物就是“我”——那个小伙计
全文以小伙计的视角来讲读,开始的时候我们发现小伙计还是一个比较中立的人,但是随着故事的变化我们发现,小伙计已经开始被周围人同化了。最明显的地方就是那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小伙计已经彻底的看不起孔乙己了。
那么孔乙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孔乙己是一个坚持守旧,有着孤高性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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