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对于有境外所得的企业而言,由于对其境外所得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按规定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因此这类企业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可能不等于其应纳税额。
免抵税额就是出口应退税额抵顶内销税额的部分,这部分是不退税的。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假如这部分退税,那么内销那部分就要交税。这样此部分不退,内销相应的部分也不交,就两相抵了。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也指“所得税费用”会计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属于损益类科目,其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企业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对该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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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21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请注意,国家在民生层面针对纳税人的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给出的特殊扣除支持。名义上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实际上是五项。其中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二者仅有其一,不可重复扣除。——扣租不扣贷、扣贷不扣租。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附则 第三十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请注意:当期不用,过期作废。比如,纳税人当年取得综合所得收入额10万元,减除年度费用六万元,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是2万元,可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是3万元,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专项附加扣除无法全部扣除的问题,此时无法将不足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结转到下一个年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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