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医保报销政策

如题所述

根据保定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城镇居民在报销医疗保险费用时的起伏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900元;职工的起付标准则为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2%。
城镇居民: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70%。注: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规定住院的起付标准的75%计算。
城镇职工:
1.在职职工为30%,退休人员为27%。
2.对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每次设定起付标准和个人负担比例,第二次起付标准比例为10%,个人负担28%。
3.三次及以上起付标准为8%,个人负担26%。
4.退休人员每次起付标准同在职职工,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27%、25%、23%。
不同级别医院和转住外省市医院起付标准有所区别。三甲级及以上相应提高1个百分点,一甲级相应降低1个百分点。
在保定医保报销比例中,居民为一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70%;在职职工为30%,退休人员为27%。另外,不同级别医院和转住外省市医院起付标准有所区别。三甲级及以上相应提高1个百分点,一甲级相应降低1个百分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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