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农民工工资,劳动监察解决不了,如果去法院起诉,没有劳动仲裁,可以立案吗

如题所述

1、如果有欠条,那么可以直接按借贷纠纷法院起诉;
2、如果没有欠条,那么按劳动纠纷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或劳动仲裁委出具不予受理后,才可以到法院起诉。没有欠条直接法院起诉,法院是不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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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29
可以直接去起诉的。追问

我们是要起诉公司,结算单是包工头签的字,现在包工头不给我们钱,是不是可以直接起诉公司?

追答

共同被告

第2个回答  2016-01-29
如果是劳动纠纷的话,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不然法院不会受理追问

结算单都有,就是包工头签的字,有公司名称,我们想起诉公司可以吗?不存在纠纷就是讨要工资

追答

讨要工资也属于劳动纠纷的范畴,必须先劳动仲裁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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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01-29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发出支付令。
  一、申请工资支付令的条件
  所谓支付令,即督促程序。它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的一种特殊法律程序。督促程序,是一种简易、迅速、催促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特殊程序。它对于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诉讼成本,提高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及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支付令的主要特征有:
  (一)督促程序是一种诉前性质的略式程序,具有非诉讼性和简易,灵活的特点。它没有对立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也不必经过辩论、调解和裁判等程序,而是经过书面审查,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履行义务。
  (二)适用案件标的物的特定性。督促程序仅适用于债权人请求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这类案件不存在交叉的权利义务争议。钱是指货币,包括人民币和外国货币。有价证券,是指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以及可以转让的存单。
  (三)发出支付令和对支付令异议的期限性。债权人提出的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支付令申请,人民法院应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超过法定期限提出的异议无效。
  (四)支付令的强制性。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具有同等强制力。《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2、3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如何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义务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一百九十二条、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据此,申请支付令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追问

结算单是包工头签的字,协议书也是包工头签的字,现在包工头不给我们钱,我们想起诉公司,没有劳动仲裁可以直接起诉公司吗?申请支付令也要请律师吧?律师能不能保证给我们讨回来血汗钱?

追答

  劳动者的报酬可以申请支付令。
  如果程序上有困难需要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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