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转正的问题?入职的时候,说劳动合同上签的试用期是六个月,但是一般都是三个月转正,后来来了新领导,新领导比我晚来2个星期,10.29入职的,过年放了半个月的假期,2月14上班,提出转正申请,但是新领导以含糊不清,借上级名义提出延缓转正,据了解,同一时间入职的其他部门的同事,甚至比我晚两个星期入职的同事都已经转正了,他所说的统一安排这是不属实的,新领导还拿到自己都还没转正,我不用急,预计三月底四月初再考虑,小员工跟高层领导的转正考核差别很大,是不能相提并论,这个应该怎么办?是不是应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新领导没有给出合理的理由延缓转正,如果说达不到考核标准,也可以表示接受,但是没理没据的延缓让人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