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律师之前并非这双方的法律顾问,只是在这一次的交易中担任,约定法律顾问费也是有交易双方各出一半。现在是法律顾问合同该怎么签?
1、是直接签三方合同?
2、与其中一方签法律顾问合同,先由一方支付费用,再由交易双方补签一个其双方各自承担一半法律顾问费用的合同?
3、感谢杨宗辉律师提供的律师以见证人的身份参与签署合同,会有什么风险?
恳请各位大神帮忙分析解答。。。
谢谢,有没相关明确的规定!😄
追答《律师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追问能再问一句,如果这样,这个顾问合同该怎么签。。。?
如果以见证人的身份签字,可以约定向双方收取费用吧,但是这种见证人的效力不会产生类似担保的效力吧?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没看清我的提问。是同时担任一个交易合同中双方的法律顾问
追答假设,在签订合同前,律师已分别为甲乙两个单位做法律顾问。
在签订合同时,同一律师不得为合同双方分别代为签订合同。经济合同订立过程中,代理人不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另一个单位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经济合同实际上是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能反映出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违背经济合同必须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该行为往往会造成代理人利用特殊地位损害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律师与合同双方分别签订一份合同,共两份合同,在合同中可约定顾问服务费与另一份合同中的服务费一样,比较好。
律师以见证人身份见证合同的签署,只是署名为见证人,不具有保证人的地位,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