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2-10-20
“五要两不要”
搭乘前,要系紧鞋带,留心松散、拖曳的服饰(例如长裙、礼服等),以防被梯级边缘、梳齿板、围裙板或内盖板挂拽。
准备搭乘时,要按顺序依次搭乘,请勿相互推挤,特别是有老龄人、儿童及视力较弱者共同乘用时更应注意。
踏入自动扶梯时,要注意双脚离开梯级边缘,站在梯级踏板黄色安全警示边框内。勿踩在2个梯级的交界处,以免摔倒。
搭乘时,要面向梯级运动方向站立,一手扶握扶手带,以防因紧急停梯或他人推挤等意外情况摔倒。若因故障扶手带与梯级运行不同步时,注意随时调整手的位置。
离开时,要顺梯级运动之势抬脚迅速迈出,跨过梳齿板落脚于前沿板上,以防绊倒或鞋子被夹住。
搭乘时,不要将鞋子或衣物触及扶梯玻璃或缝隙处,避免梯级运动时因挂拽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离开时,不要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口处逗留,以免影响其它乘客。
应急“三步曲”:
如在乘坐自动扶梯过程中遇到故障,应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步:保持镇定,稳定情绪;
第二步:有序离开电梯,避免造成踩踏事故;
第三步:及时联系现场管理人员。
第三部分 电梯使用运行安全要求(使用单位)
一、电梯的使用单位应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设置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记录电梯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先进技术,降低故障率。
(二)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加强日常维修保养。
(三)半自动状态下运行的电梯,司机应持有效的特种行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四)在便于接到报警信号的位置设立电梯管理人员的岗位,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电梯发生故障困人后,在不具备相应持证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下,禁止开展相关困人救援工作,要做好对梯内被困人员的安抚工作,并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
(五)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需要配备电梯司机的电梯必须配备电梯司机。
(六)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二、电梯的使用单位应对电梯逐台建档,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投入运行。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不得使用。
三、电梯的使用单位应与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企业签订安装、大修改造、维修保养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
四、电梯机械部分发生严重腐蚀、变形、裂纹等缺陷,电气控制系统紊乱,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报废。报废的电梯,其产权单位应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备案注销。报废后的电梯严禁继续使用。
五、凡发生电梯事故,使用单位应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