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了一份住院保险,并且学校又给上了意外险,今年6月16日上午在老家学校里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右腿骨折,就近去医院确诊后并及时送到平安保险公司指定的当地医院,只做了保守治疗。出院后有到北京积水潭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现正在康复和复查之中,等待第2次手术的到了。已休学在家。为啥平安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开出的分割单中已理赔的那部分金额,第2家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老百姓都知道种的多就收的多,银行给付利息都按存款的比例来给付。为啥到了保险公司那里这么简单的道理,就踹着明白装糊涂呐。。。做为我来说这就是个霸王条款,望有过类似经历的朋友,给我解答一下我的疑惑。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