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签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我应该同意吗

我与和公司签订了3年的正式劳动合同。在满一年的时候,公司提出还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为了创建更和诣的劳动关系,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2008年7月1日签订之《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中约定的合同期限自2008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止。
劳动合同书第11条(一)中记载的金额3000元,由基本工资+工种工资+资格工资构成。具体构成如下:基本工资1800元、工种工资500元、资格工资700元。
其中基本工资固定不变,其他劳动报酬按甲方的《就业规则》、《工资制定》等规章制度进行调整。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动报酬为税前收入。
三、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评价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情况、岗位变化、职务调整等内容调整乙方的上述其他劳动报酬,但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甲方制度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本补充协议是对《劳动合同》的补充解释,是《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与《劳动合同》有不一致的约定时,本协议优先适用。
六、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请问如果同意签订这份补充协议,那么以后公司想降低我的工资,只要不低于1800元,是不是就是合法的?而我也不可以拒绝呢?

视情况而定,如果补充协议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有权利拒绝签订,如果补充协议条款合理,劳动者可以同意签订。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和劳动合同一样都可以用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补充协议中有侵犯劳动者利益的条款,劳动者可以选择不签订。因为补充协议和劳动合同一样,都需要双方在协商一致,并且平等公平的条件下才能签订,用人单位不得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这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劳资双方认为还有一些要补充的,在协商一致之后可以进行补充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内容,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不满足合同的有效的要件就属于不合法的。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如果用人单位以不签订补充协议为由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因为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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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26
说实话,签与不签是你的权利,原因吗我同意楼上的,赔偿金的基数不一样,但是,你只要在这一个单位干下去,这些东西是不可避免的,当然,你要是觉得不起俺也有合同在那里他不敢开除你,我也不说什么。但是你要是买过房子就应该明白,很多条款明摆着就是霸王条款。你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
第2个回答  2009-11-19
公司实质上是变更工资结构标准,应当在制定企业工资管理制度中解决,对所有员工执行同等的薪酬制度,没有必要单独与每为员工签订补充协议。
第3个回答  2009-11-22
这是公司怕日后有劳动争议的时候你的工资基数就会以合同书中为准。以前赔偿的话要以3000为基数,现在可以1800为基数。
签不签你个人慎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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