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要叠要同时缴纳吗

如题所述

进口关税和增值税需要同时缴纳。
1、进口关税是对进口货物征收的税收;增值税是国内税,无论是否出口,都必须缴纳。
2、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基于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到岸价格;增值税的征税基础是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额。
3、关税税则是征税的依据,包括规章、条例和关税分率表。
4、纳税人需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
关税的计算方式:
1、按照货物的海关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关税;
2、海关完税价格通常是货物到达进口国边境时的CIF价格,即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
3、关税税率可以是固定的数额,也可以是货值的百分比,具体税率取决于各国的税收政策和货物分类;
4、某些情况下,关税还可能包括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额外税费;
5、进口国可能对某些货物实行关税减免政策,如自由贸易协定内的货物。
综上所述,进口货物在中国需要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其中关税基于海关审定的到岸价格,而增值税基于销售额,且两者均受税则规章和条例的约束,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税务机关负责核定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二十九条
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的,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执行。进口货物到达前,纳税义务人经海关核准可以先行申报。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
纳税义务人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并按照海关的规定提供有关确定完税价格、进行商品归类、确定原产地以及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者保障措施等所需的资料;必要时,海关可以要求纳税义务人补充申报。
第三十一条
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海关应当依法审核确定该货物的商品归类。
第三十二条
海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确定商品归类所需的有关资料;必要时,海关可以组织化验、检验,并将海关认定的化验、检验结果作为商品归类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海关为审查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以查阅、复制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结付汇凭征服、单据、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反映买卖双方关系及交易活动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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