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年审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居住证年审的办理流程如下:
1、居住证持有人应在每满居住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2、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后,使用功能恢复,居住年限自补办之日起连续计算;
3、居住证遗失或损坏时,需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缴费并取得办证回执;
4、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工本费20元。
居住证的权益:
1、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2、便于在居住地办理日常事务;
3、有助于子女在居住地就学;
4、有利于申请居住地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这些权益体现了居住证持有者在居住地的合法权益,使得非户籍人口在一定程度上享有与户籍人口相似的待遇。
综上所述,居住证年审需在每年居住满一年前一个月内完成签注,逾期将暂停使用功能直至补办,遗失或损坏须提交相关材料并缴费,新证领取时间为15个工作日,费用为20元。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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