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有产权证可以过户吗

如题所述

农村房子有产权证可以过户。
1、准备完整的手续,包括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婚姻状况证明等;
2、房产证登记人、共有人和买方当事人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3、如果受让人不是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除非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否则房屋登记机构通常不予办理过户。
农村房子的登记程序:
1、申请人提交房屋登记申请;
2、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权属证明;
3、提交房屋平面图和房屋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图;
4、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利人的身份证明;
5、如涉及到房屋买卖,需提供买卖合同;
6、缴纳相关的登记费用。
综上所述,农村房子过户需要准备齐全的手续并由相关当事人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但若受让人非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无法完成过户,除非有其他法律法规允许。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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