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濮阳市公务员局共同负责执行国家及省级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他们协同制定全市公务员管理实施办法,包括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的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规定,并确保其执行和监督。
局内遵循国家和省里的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标准,实施职位分类管理,对公务员实施监督。他们负责统计和管理工作,制定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政策。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由他们负责市行政机关非领导职位的设置和市直机关职位的审核,以及聘任制公务员的聘任和管理。
他们不断完善考试录用制度,负责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工作,包括市直机关公务员的调任和转任事宜。在考核方面,他们负责公务员考核的组织和等次认定备案工作。此外,制定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并负责实施和指导全市的公务员培训工作。
为了保障公务员权益,他们建立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机制。在奖励方面,他们负责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审核市政府名义的奖励活动和人选,包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最后,他们处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事务,以及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内部设有职位管理与考核奖励科、录用交流科、培训与监督科等职能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