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中语文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坚持的基本原则

如题所述

关于山东省高中语文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坚持的基本原则如下

1.目标导向性原则

语文教学目标是语文教学活动的起点和归宿。它是语文教学的定向环节,从方向、任务、内容上决定教师的教学;它为教学活动的实施指明方向,使语文教学始终围绕教学目标进行;它为语文教学评价提供导向作用。制订语文教学目标时要注意其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明确性。

2.主体教育原则

新课程的最新理念强调,教学过程是一个双主体互动的过程,教师和学生都要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并尊重彼此的主体性。师生之间和学生彼此之间是一种主体性关系。

因此,高中语文课堂要充分培养学生酌主体意识,让学生充分认识自己是学习的主体,有积极学习的情感,能够自觉、刻苦、主动地学习,使学生具有自主学习的能力、独立学习酌能力,在学习上进行自我管理,具有创新的意识和能力。

教师也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而不做教材和教参的传声筒。教师要有构建课程的能力,要有自己的教学声音,但教师在课堂上不能一人唱主角,要走出话语霸权,与学生建立一种平等对话关系,教师是“平等中的首席”。

3.开放性教学原则

高中语文教学必须打破传统的“三中心”(以教师、教材、课堂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实施开放性的教学原则,把语文学习同社会生活紧密联系起来。

语文教学不能仅仅局限于学校的课堂上,还应该走向广阔的社会生活,充分利用社会的语文教育功能和资源,利用一切有利的语言环境,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

语文教学要注意把最新科技信息技术融人教学,加强学科之间横向联系,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文道统一知情并重的原则

任何学科的教学都必须以人为教育对象,致力于培养学生丰富的情感、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而语文教学更是首担其职。文以载道,道寓于文,文道统一,始终是语文教学重要的价值取向。

人的情感属于非智力因素,对于一个人的成才、成人、成功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语文教学中,在让学生领悟语言文字的同时,更要促使其提高审美能力,提升道德境界,使学生的语文素养获得全面的提高。

5.语言训练和思维训练结合的原则

语言和思维是外壳和内核的关系,语言和思维的这种密切相关决定了语言发展和思维发展密切相关。高中语文教学在语言训练过程中,要重视思维方法的学习、思维品质的培养、思维能力的发展;思维训练要贯穿在语文训练之中,促进语言能力的提高。

无论阅读教学还是作文教学,都要重视学生的思维训练,因为它是培养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基础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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