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改造办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旧房改造办所需手续如下:
1、一般情况下土地证、房产证齐全,首先要给老房拍照,并且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房产证、土地证、老房照片),最后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
2、遇到没有房产证的情况,如土地证上的四邻清楚,首先要给老房拍照,然后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老房照片、土地证)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
3、特殊的情况如果没有房产证,并且土地证上的四邻不清的(四邻均为本主外墙根),就需要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进行专业的认定后,报建人再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老房照片、土地证),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
房屋改造所需要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1、持有土地证、房产证的。首先将老房子进行拍照,然后写出改造申请,向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出示土地证、身份证、房子照片、房产证进行报建申请。
2、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如果土地证上面四邻清楚,那么流程同情况一是一样的。
3、没有房产证,四邻不清,那么就绪要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进行认定,之后再写出申请,并向行政审批大厅的规划局窗口出示老房照片、身份证、土地证进行报建。
总之,申请对农村旧房进行改造的,一般由房屋所有人持有相关的证件,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报建,审查通过后用地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可以改造。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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