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医保卡可以跨省使用吗

如题所述

医保跨省使用主要分为四种情况:
1、医保卡可以跨省使用。跨省使用医保卡和异地使用医保卡一样,需要持卡人先办理医保异地备案,然后前往异地定点医院就医即可。其中,医保备案可以在线下办理,也可在线上办理。线下办理就是携带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所在当地医保部门办理。而线上办理即网上办理,用户可以下载一个医保服务平台,注册并登录上,在首页就可以看见“异地备案”。当然,若用户只是使用医保卡在省外药店买药,也可不提前办理医保备案,毕竟医保卡中的资金是职工自己缴纳的。即使职工医保断缴,也是可以正常使用医保卡中的资金买药的,只是说无法进行医保报销而已。此外,用户在跨省使用医保卡时,需注意前往定点医院就医,若不是在定点医院则无法报销。
2、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3、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4、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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