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调研员的任职规定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调研员是个非领导职务,主要以协助调研员为主。调研员和副调研员只在市(地)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调研员资格的取得应任副处级职务4年以哪粗上。副调研员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当好正调研员助手,协助正调研员全面管理调研工作。2、负责与上级机关和区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组织好部门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做好各科室之间的协调,掌握工作进度,加强督办。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27级,调研员属于12级至15级。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李者镇15级,按国务院总理为1级算,调研员属于7至10级。

【法律依据】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十八条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二)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三)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

(四)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五)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

(六)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七)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八)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九)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十)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嫌迟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十一)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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