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副科调任公务员副科条件几年

如题所述

      中组部2020年新发布的《公务员调任规定》中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行政机关的条件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1.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2.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3.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者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调任县级和其他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50和45周岁。
      5.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从以上条件中可以看到,没有任何政策依据可以表明,事业编副科调任行政机关任现职必须满2年,这是没有任何法理依据的。为此在《公务员调任规定》出台后,笔者还利用工作机会专门咨询组织部公务员局负责调任工作的科长,询问事业副科满2年才能调任的规定是否必须具备。公务员局的科长给出的答复是:这个满2年的条件不是一家独有,很多地市都是如此。之所以各地组织部门在组织调任时要卡任现职满2连的条件,主要原因在于曾经有人钻制度的空子,为了转行政编制公务员身份,在事业编副科试用期未满的情况下,突击调任行政机关。

      从组织部的答复中可以再次印证,事业编副科必须满2年没有官方依据,却又是官方行为。说到底是为了防止突击调任,严堵投机倒把行为。既然中央层面没有出台具体的任职年限,就说明这条满2年的任职条件不具备法理依据,理论上可以不予遵守。不过,各地的组织部门在落实调任政策时约定俗成地默认了这条要求,而且省级组织部门落实公务员登记时也是这样执行的。

      调任总体来说难度是比较大的,没有绝对的背景和机遇,一般很难调任完成身份转换。组织部之所以严卡政策或者层层加码,还有原因在于调任后必须能完成公务员登记,否则调任就是不符合规定的。以笔者所在省份为例,事业单位聘干身份的副科满2年,年龄学历都符合调任条件,即便机关有空缺职数和编制,加上有领导助力,也是不能调任的,原因在于行政机关不允许再有聘干身份的公务员出现,以前的聘干身份公务员一般不予登记,自然消化减员。这些政策并没有具体文件,但就是这样落实的。

      目前来看,地市级以上机关事业编副科调任行政副科的条件大同小异,但都基本遵循了满2年的调任规定。同时对调任条件层层设卡有助于更加精准地发现干部、识别干部,防止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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