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电话通知一个嫌疑犯,让他两天内来公安局一趟,假如他不来,下一步公安局会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涉及刑事案件叫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为了侦查,可能会电话让你去配合调查。如果情节比较严重,有必要实施强制措施的,可能直接上门找你,拘留或者带走讯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八条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

(一)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

(三)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第十三条 公安派出所的人民警察对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条件,确有必要继续盘问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以立即带回,并制作《当场盘问、检查笔录》、填写《继续盘问审批表》报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决定继续盘问12小时。

对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将《继续盘问审批表》复印、传真或者通过计算机网络报所属县、市、旗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主管公安派出所工作的部门备案。

县、市、旗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其他办案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应当依法直接适用传唤、拘传、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不得适用继续盘问。

对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条件,确有必要继续盘问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以带至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按照本规定适用继续盘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警察有权将人强制带回警局做笔录,法律用语中称为传唤或留置盘问,传唤分口头传唤,书面传唤,强制传唤,本案例中警察虽然要求某甲去警察局,但是没有采取强制行为,如推、拉、架或上装车之类的,应属于普通的口头传唤,或留置继续盘查,这种措施涉及到部分限制人身自由,所以是有严格的条件要求的,是否符合条件要求由现场执法的警察判断,但应避免随意性。
  主要法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4、《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第七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未穿着制式服装的人民警察在当场盘问、检查前,必须出示执法证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第八条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 (一)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
  (三)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第九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适用继续盘问:
  (一)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但未经当场盘问、检查的;
  (二)经过当场盘问、检查,已经排除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的; (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定最高处罚为警告、罚款或者其他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
  (四)从其住处、工作地点抓获以及其他应当依法直接适用传唤或者拘传的;
  (五)已经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
  (六)明知其所涉案件已经作为治安案件受理或者已经立为刑事案件的; (七)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或者事件当事人的;
  (八)患有精神病、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
  (九)其他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条件的。

  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律条件,可以向警务督察部门投诉,或到信访接待部门反映,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59272371.html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警方电话通知支接受调查说明涉嫌违法的情况很轻,或者只是涉案人,其目的是问询调查,如果要是违法情节较重或案件的主犯警方会直接采取拘传措施了。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是公民的义务,电话通知某种程度上是顾及当事人的名声或影响,应积极配合才好,否则,公安机关可能采取强制措施的。
第3个回答  2015-08-25
  涉及刑事案件叫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为了侦查,可能会电话让你去配合调查。如果情节比较严重,有必要实施强制措施的,可能直接上门找你,拘留或者带走讯问。
  涉及民事案件叫被告人,由法院审理。可能你被对方起诉到法院,法院会通过电话联系你到法院领取诉讼材料,或者通过邮寄方式,向你送达答辩通知、举证要求、开庭通知等诉讼材料。如果邮寄方式不能送达,还需要公告送达,在报纸或指定媒体发布公告,通知你诉讼事宜。
第4个回答  2010-10-01
一般会强行带到警局。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