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扩展资料
案例:
金某和于某是生意上的朋友。因资金周转困难,金某向于某提出借20万元钱渡过难关。于某二话没说就通过银行转账给金某20万元,金某也给于某出具了书面借条,并承诺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息。
借款3个月后的一天,金某却因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于是,于某将金某的配偶及儿子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0万元及利息。
被告金某的配偶辩称:金某所欠的该笔债务是做生意投资了,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金某去世后,没有遗产可供继承,所以不应该由其来偿还。
被告金某的儿子辩称:父亲没有什么财产可继承的,且自己也声明放弃继承了,那么该笔债务就不能由其来偿还。
《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二被告为金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告于某要求二被告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合理合法,但该债务应由二被告在继承金某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原告的借款20万元及利息。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资讯 ——死者生前债务是否要偿还|遗产|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