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公司倒闭拖欠员工大笔工资,我们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但现在又给我们一份债权协议想让我们签

债权协议(是说公司会在12个月之内还钱,如果还不了就由另一家公司接手债务)。请问这种债权协议有用吗?签了这个之后是不是证明我们内部调解过了,先前申请的仲裁还能继续吗?还是就自动不成立了?

公司倒闭,进入破产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在管理人接管债务前中止,接管债务后继续进行。但对拖欠的职工工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对拖欠的工资进行调查后予以公示,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优先清偿。

《破产法》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6-02
这份债权协议是公司为了合法地延期支付你们的工资与赔偿金的手段,也是与你们协商的一种方式,是不与劳动仲裁程序冲突的。但是如果你们签署了这份协议,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单位可用作你们双方已就工资拖欠问题达成一致来抗辩,这样你们的仲裁结果有风险,一旦仲裁庭认可这份债权协议的真实性,就可能裁决你们双方已就所有争议达成一致,你们就只能凭着这份债权协议慢慢等单位支付了。这样很有可能会影响你们仲裁结束后的起诉程序,所以我的建议是暂时不要签,找律师咨询一下利弊,看看协议的内容和你们单位履约的可能性多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22
协议个j8,钱拿到手才是真
第3个回答  2016-05-27
可以选择不签,签了可能会延迟支付
第4个回答  2016-05-22
有保障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