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只有配合重做鉴定吗?
受害人只有配合重做鉴定吗?那重做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受害人只有配合重做鉴定吗?那重做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追答伤情鉴定是刑事案件的定性证据,一般是公安机关对司法鉴定中心提起的,鉴定一般只做一次。
如果重新鉴定是公安机关对鉴定结果提出质疑决定再次鉴定的,受害人只要根据司法鉴定中心的通知再次去一次就行了,别的公安机关会安排。(我从来没见过这种情况)
如果重新做伤情鉴定的要求是受害人自己提出的,情况就会比较复杂。
我预计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1、受害人自己从新做鉴定未通知公安机关的,即使鉴定结果为轻伤2级或更高的,公安机关也不一定会采纳鉴定结果做为证据
2、受害人对第一次做出的伤情鉴定向公安机关提出质疑了,要求从新鉴定的,公安机关同意从做的话,受害人只需配合公安机关即可。不同意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一般是在公安机关下达不予从新鉴定通知书之日起3天期限。(事务中没人下达此通知文件,都是直接告诉你同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