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高分跪求:中国人和外国人如何合伙在中国做生意??

如题所述

我朋友的未婚夫(外籍)想在中国定居和做生意。 男方父亲去世前美国政府给了一点钱,但他自己给取了出来,政府不知,这些钱不能在美国做投资,所以男方想把钱转帐到女方在中国的账户上,用其买房子和做点小生意。 女方不知这样做是否合法?? 是否会受中国法律制裁?? 对方这样做是否合美国的法?? 他们要是这样做是否还能正常的结婚?????? 跪谢!如果能给我们专业的建议,我会多加分的!!!!网友回复
2、“对方这样做是否合美国的法?”:对美国法我不太懂,不知道是否违反美国法律,但从她男友所说的情况看:美国政府肯定不允许他取出这笔钱(也许这笔是只允许他爸爸使用的、他无权动用呢)、也不允许在美国动用这笔钱吧?这样的话,可以肯定地说:她男友肯定是在做违反美国法律的事。
3、“女方不知这样做是否合法?? 是否会受中国法律制裁?”:他在美国违反美国的法律取得这笔钱,他到中国后,又没有做违反中国法律的事情,中国才不会管呢。但如果数额太多、美国追查、请求中国司法协助,中国也可能协助将他引渡回美国接受处理,但在中国没有同意将他引渡给美国之前,美国无法到中国来处罚他的。不知那笔钱的性质和数额。
4、“他们要是这样做是否还能正常的结婚?”:应该与他们的结婚没有关系,他们在中国结婚,只要男方能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美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美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美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就可以。他没有触犯中国法律,不会影响结婚。
依据是:(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形式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
我是一名学生,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恐怕有些不好吧!你不妨在网站上多收索一下,尽量问问专业律师!这个可能涉及到在美国的偷税吧!等等之类的,当然我不知道在美国是不是有这样的政策,但是在中国的话,那可能就要被税务局告上法院了!
其实你的问题症结所在就是这笔钱在中国使用是否合法。
这主要看美国的法律规定,建议最好能将男方所在地的规定翻译出来研究一下。(这里没法回答的,美国各州的法律规定不同,没有参考的标准)
如果此问题是男方提出来的,证据他了解些动用这笔钱的规定,应该让他自己看看此行为是否合乎美国的法律规定。
在中国是允许外国人购房、投资的,法律不做限制性规定。
所以,你的1、2、4问都不违法。只有第三点要让男方查证下当地的法律或政策。
PS:中国和美国的法律体系不同,涉外婚姻法或投资法是有相同处的,比如异国婚姻没有违反中国的婚姻法是被允许结婚的;投资只要生意合法,中国也是允许的。
此投资、购房可排除女方的责任。因此款男方有完全的处置权,就算是购房用女方的名字也是法律上的赠予,不涉及违法更谈不犯罪行为。所以你朋友可以放心接受该赠予行为。
2.关于外国人买房的问题,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详细内容见《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第十到十二条)
3.投资不关结婚的事情,就算这件事情违法了,对那两个人结婚也没影响(仅从遵循法律程序到民政局登记结婚的角度看)
4.外国人在中国投资可以采取外商独资、外商合资、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经营等方式设立公司进行。
1、首先女方在中国接受合伙人的款项进行商务合作,通常就是根据中国的法律行事,从你的陈述看,并不存在直接的法律问题。
3、上面的取钱、合作转账、结婚分别属于三个层面的法律关系,不至于互相影响。而我国目前和美国尚无刑事方面的司法协助协定,因此刑事和民事方面的法律判断复杂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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