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子需要了解那些基本知识?

自己想买一套房子,如果哪位已经购买过,希望真诚说说需要办理那些手续或者必须了解那些基本知识,以免走弯路,上当受骗!谢谢!

1、一定要看五证二书,2、一定要选择品版开发商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新闻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很多问题应该说是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具体讲,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

第一,如何阅售楼书。售楼书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首先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一个是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核对,核对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名副其实的,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其次,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信息,决定是否购买。阅读中要明确售楼书中广告的信息,有些开发商会采用一些比较模糊的方式说明,比如说多少多少分钟的车程,10分钟的车程、5分钟的车程来说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适、优越,那这5分钟车程和10分钟车程的伸缩性就非常大了,你是开的小轿车还是公共汽车,是什么时速的,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位置,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可是,往往在售楼书中都有这个,我们应该特别注意。

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非常感兴趣,但是又怕最后买了房子以后,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么办?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这么好的户型、这么好的地段,想确保、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这样的话,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售楼书写到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他就要承担责任。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叫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热供冷系统等设备,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在什么情况下签订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预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就是期房,这个时候签订的是房屋的预售合同。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问题,有三种计算方式。一个是按套计价,一个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有一个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值。通常,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法比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筑面积,它是指按住宅面积外围线来计算。一般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销售面积和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是对购房者最为有用的是套内的使用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是购房者真真切切能够具体使用的。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把套内的建筑面积和公摊的面积写清楚。

所以,购房的时候购房者特别关注面积,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写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积是多少、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积缩水给消费者带来的坏处。

在购房过程中,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呢?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以,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觉得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最后,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在商品房的买卖中确实涉及到很多专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普遍的购房者很难一下子了解熟悉这些问题,因此为了减少风险,预防买卖合同中的陷井,建议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聘请律师,把相关的事情请律师办,虽然要支付一些费用,但会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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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一、购房前期的相关准备工作:
  在决定购房前首先需要制订详细的购房预算,对投资进行可行性分析,充分考虑自身及家庭收入水平、现有存款额、可获得的贷款额度等各种资金来源及其他相关因素,从而正确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在充分考虑自己的需求的同时研究市场行情,以便最终确定所要购买的房屋类型、面积和价位。以下几方面是制定购房预算时应该考虑的主要内容:
1、正确估量个人资产及家庭可支配收入
  买房要根据需要和支付能力综合考虑,首先考虑支付得起的楼宇,其次考虑喜欢的楼宇,要计算一下家庭的平均月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及各种货币补贴。买房前请主要保留两部分的资金,其一是家庭的日常开支,其次是用于医疗保险及预防意外灾害的预备资金。通过仔细核查,审慎地计算出个人或家庭的净资产,这才是可随时支配的自由款项。认真计算可以保证购房者能够准确把握自身的实力和购房方向。
2、选择适宜的房价和房屋面积
  在对个人资产做完认真估量后,就要开始性价比高的住宅了。购房人在选择了适合自己消费水平的房子后,就要着重考量房间的面积、户型等因素,要了解一座建筑物的有效面积系数,即“得房率”。它是指建筑物内可使用面积与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有效面积系数越大,可使用面积就越大。有效面积系数的大小,意味着购房者花同样的钱,买到房子的使用面积可能差别很大。
3、算清购房时的各项税费
税费的缴纳在购买房产时占有相当的比重,其中比较重要的几个税项有契税、房地产交易费等。税费在房产买卖过程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因此了解税费项目种类及缴纳的方式对买房者来说很有必要。
4、仔细考量物业管理费用
  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因提供管理及服务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服务费的高低直接与管理服务对象、内容及其业务量有关,通常按照不同档次根据住房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收取。商品房一旦售出之后,购房人就要开始负担一切房屋的开支,如房屋的修缮、水、电、取暖、电梯、保安费等等。与其他费用不同,购买商品房入住后需要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是一直伴随房子终身的,所以需要购房人在购买前了解清楚不同楼盘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5、细致估计还款能力
  购房者利用银行贷款购房时,要考虑银行利率的高低、银行可借贷金额、首期付款金额、分期付款的期限、每月付款额度等因素。此外还要选择合适自己的还款方式。
6、做好装修及维修费用预算
  装修费用应与首期款一起考虑,仔细算计,同时应提前考虑适当的房屋维修款项。必须的生活设施还需要一些初装费用,如开通管道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网等。另外,购置适当的家具、电器、装饰也是新居预算所必须考虑的。
  二、购房对开发商的选择
  购房者要买到理想的商品房,除了选择好的房屋位置、交通、户型、价格等,还要选择一家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这些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苦恼。主要有三个途径:
1、背景调查。在选择购买住房时,可以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做一些咨询,或登录由当地市房管局开办的官方房地产信息网站进行企业信用及相关楼盘查询 。
2、现场考察。为了能详细的了解房地产开发商开发楼盘的有关情况,还应到住宅小区建设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可以先看环境状况以及物业管理状况,还可以到已入住居民家中询问。
3、态度分析。购房者可以对购房过程中所受的礼遇态度进行自我分析,以此来衡量房地产开发商的服务优劣情况。好的房地产开发商除了实力强大、信誉良好外,一般都注重企业本身的文化塑造,对顾客负责,对工作认真应该是房地产开发商对消费者最直接有效的承诺和表现。
  三、选楼十大绝招,确保新房工程质量
1、不看广告看产权。不管发展商鼓吹得如何开花乱坠,首先要落实其产权的合法性。不要被一些“集资房”、“宅基地房”所迷惑。一般来说,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各方面的手续就较为齐全了。
2、、首选大公司的优质楼盘。
3、、咨询商品房的质量等级。要求发展商出示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最好是选“优良工程”。商品房的验民一般分为单体验收和小区综合验收。在总验收以后,由质检站核发质量等级证书。
4、白天看,晚上也看。晚上可以了解其夜间情况(如出入安全、噪音、道路照明等)。
5、重点看有无渗水。厨房、厕所如果有渗水,将给住户带来很大的不便。所以要重点观察厨厕的天花板、角落有没有渗水、潮湿发霉等情况。购房者经常容易忽视的一点是:只看本层的渗水情况,而不看下一层的渗水情况。试想,如果你的厨厕经常渗水到你的楼下,不但别人烦恼,你也肯定不得安宁。所以看楼要“上下兼顾”。对于买顶层住宅的人,最好是下雨天去考察,有渗水的问题可以及早发现。
6、不看样板房,看实际的现楼。样板房由于经过精心布置、家具设施占满空间,反倒使购房者注意力分散,被其迷惑,看不出应看到的问题。
7、不但看电梯,还要看楼梯。有些高层住宅,头几层是商业用房,楼梯没有应急灯,漆黑一片,或者堆放杂物,交通不畅。对于这种楼宇,我们必须认真考虑“万一”要逃生时,是否有路可走。
8、不看建材看格局。道理很简单,材料不好,更换容易,格局不佳,改变困难。
9、观察做工的精细程度和工艺水平。主要看接角、窗沿、墙角、天花板、水电设备的质量及位置的合理性等。
10、打听情况。可以向已入住的居民或警卫、物业管理人员了解房屋的管理、保安以及有无其他潜在的问题、纠纷等等,做到“兼听则明”。
  四、办理相关过户及付款过程中注意事项
1、处理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第一,当您确定要购买的项目后,想着先向开发商索要共有建筑面积分摊部位和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该报告书中应说明共有建筑分摊部位的各项用途、所在位置(楼层、房号)、被哪些楼层分摊。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如物业管理用房)因用途移、空间不明确,且难以用文字表述的,应附图纸予以确定。当确认以上内容无误后,还要将这些内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实载明,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如果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后,变更共有建筑分摊部位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退房。
  第二、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确认使用的是已增加关于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和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处理方式条款的新合同。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编号、印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增加关于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和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处理方式的条款。这些合同文本在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中推广使用。买房人在签合同时要认真审看。按照新合同条款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的约定,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两个面积误差比绝对值有一项超出3%时,买房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三、买房人收房时,要向开发商索要《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同时可以要求对共有建筑分摊部分进行核查。新规定要求开发商交付商品房时,要向买房人提供《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并要求测绘单位建立商品房测绘面积查询制度。如果您对商品房测绘面积有异议,可以到测绘单位查询所购商品房面积的测绘情况。
2、产权证上要注明房屋面积和施测单位。建设部颁布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房屋权属证书附图中应注明施测的房产测绘单位名称、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在图上标注尺寸)和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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