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电动车相撞,事后报警,算肇事逃逸吗?

两电动车在人行道同向行驶,B电动车超车,A电动车跌倒,B电动车下车扶起A,察伤膝盖A,询问没事然后双方自行离开,没有报警,但是A回去晚上报交警说被撞,这样B属于肇事逃逸吗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B电动车在事故发生后下车扶起A电动车并询问伤情,然后双方自行离开。虽然当时没有报警,但事后A电动车报案称被撞,在这种情况下,B电动车是否构成肇事逃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首先,需要确定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和时间,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行驶路线和交通信号灯情况等细节信息。如果这些细节与事实不符或者存在其他证据表明事故并非由B电动车造成,那么B电动车就不属于肇事逃逸行为。
其次,如果确信事故是由B电动车造成的,那么B电动车的行为可能构成肇事逃逸。但是,是否构成肇事逃逸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如果B电动车主观上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比如逃离现场、隐藏踪迹等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肇事逃逸。
2. 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果B电动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比如未按照规定避让行人、超速行驶等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也可能会被认为是肇事逃逸。
3. 是否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如果B电动车的行为导致了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情况,那么即使其主观上不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也可能被认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总之,对于这种情况,建议当事人及时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处理,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证言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避免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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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24
根据你的描述,这样的情况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双方同意,双方自行离开交通事故地点,谁逃逸了?要说逃逸也是双方逃逸了。但你说的有点让人难相信,对方既然受伤了,你没有赔偿,同意你离开,很难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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