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案件是否可以撤案

如题所述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前,经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可以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或者是经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关于轻伤案件是否可以撤案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轻伤案件是否可以撤案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前,经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可以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或者是经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2、关于刑事和解,主要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对于那些事实清楚明了、证据确凿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果加害人认罪伏法、真心悔悟,并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的,同时被害人也同意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的情况,国家机关就可以和解作为不捕、不诉、轻判的情节的一种诉讼制度。
      3、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二、轻伤案件的处理程序
      我国法律对于有证据证明的轻伤害案件,赋予被害人有选择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或者要求公安司法机关按照刑事公诉程序追究犯罪的权利。对于有证据证实的轻伤害案件,法律授权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被害人也可以放弃行使直接起诉的权利,而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公安司法机关按照刑事公诉程序查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追究犯罪,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前,经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可以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或者是经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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