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打孩子家长怎么办

如题所述

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幼儿园老师打孩子或与孩子的家长发生冲突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如果您的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了老师的暴力行为,您应该立即采取行动,包括:


                                   

1.与该幼儿园的管理人员直接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并要求他们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

2.报警,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幼儿园的老师打了孩子,那么这是一种犯罪行为,按照法律要求必须追究责任。


                                   

3.将事件报告给教育主管部门,让他们介入调查。您可以向当地的教育管理机构报告此事,并说明状况,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医生的证明或学生的证言。


                                   

无论您选择哪种方式,都应该确保您的孩子得到保护,并且确保不会再出现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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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5-20
老师体罚孩子家长作为监护人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先向学校领导反映,让校长对老师予以警告和教育。

2、如果老师拒不认错的,家长可以投诉老师。

(1)有效投诉,有图有真相。照片、视频、录音、书面材料等证据直接发给教育局 ;

(2)实名举报。情况属实不但要吊销教师的执照,同时还有一定的刑事责任,查询所在的教育局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直接举报;

(3)匿名举报,投诉理由正当。留有投诉、受理与否证据以及答复意见。不满意可以向更高一级部门投诉;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

3、如果是因为老师对学生的体罚,导致学生身体或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家长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老师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起诉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起诉,应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证据材料;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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