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取公积金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解除劳动合同 后需要将社保和公积金办理转移手续,找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即可, 住房公积金 非本地户口可以办理提取(部分地区无户口要求,都可以提取)。 社保的转移: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 基本养老保险 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 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3、资料提交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 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住房公积金提取 : 1.每月25日前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即可。 2.所需资料有:《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本人身份证和提取银行账户 3.办理提取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账。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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