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人可以离婚吗?

如题所述

结婚以后才发现对方有严重的精神病,毫无疑问这算一种骗婚行为,因为在结婚之前,应当和对方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刻意隐瞒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患有精神病,为了能够稳定婚姻达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在结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经过多方寻医问诊,并且没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严重。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还要和其登记结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只要符合以上三种情况之一的,不论结婚的另一方是否知道婚姻的一方有精神病,均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

对我女方来说,算作是一方弱势群体。不可能一辈子和患精神病的人在一起生活,所以提出离婚请求,一般会得到法 律的认可,这于情于理于法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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