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如题所述

在《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这样理解的:1、纳税人的土地用于自用经营的,按照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作为计税面积。2、纳税人没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实际占用的土地比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大,则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在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中,开发商必须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才能修建工程。实务中,不少当事人都十分想要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为了解决您的疑问,律图小编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数额计算

(一)计税依据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

(二)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四)税额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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