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公示后一定动迁吗

征收公示后一定动迁吗

国土资源局贴出征地公告,可能意味着要拆迁,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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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9-06
**征收公示后不一定会动迁**。
征收拆迁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才能进行。在公示之后,还需要组织听证会,对补偿方案进行修改,然后再报批,最后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具体的落实。这些是法定的流程,具体的时间是不确定的,不会一出公告马上就拆迁。
因此,征收公示后并不一定会立即动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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