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没有考虑腹中胎儿,在办理继承中孩子出生了,新生儿有继承权吗?

如题所述

新生儿有继承权。因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在立遗嘱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胎儿的,新生儿出生以后,是具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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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4-05-16
有继承权。民法典有明确规定,遗产继承应当为胎儿留出相应的份额。可以咨询下专业的机构。西城区天宁寺心愿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可以免费咨询。
第2个回答  2024-05-19
有的,法律有明确规定,办理继承可以咨询心愿传承服务中心
第3个回答  2024-05-16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这一条的规定,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在遗产分割时,都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的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视为其权利自始不存在,保留的预留份按照法定顺位由相应继承人依法继承;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胎儿依法取得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活体之后死亡的,预留遗产份额将作为胎儿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涉及到胎儿继承权的保护,在胎儿出生前,由其法定代理人(一般是父母)以自己的名义代胎儿行使权利。在胎儿出生后,胎儿就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这时候,其法定代理人应以婴儿的名义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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