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拆后不签字就没有补偿吗

如题所述

已签字的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经政府协调未解决的可由批准拆迁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没签字房子被强拆怎么办

没签字房子被强拆可以这样处理:

1、坚决守房:为了避免自己在拆迁过程中吃亏,被拆迁人可以提前聘请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随着拆迁项目的不断推进,被拆迁人可以与律师进行及时沟通,随时掌握强拆发生的可能性。如果提前预计到强拆可能发生,则需要守护好自己的房屋,并在发生强拆时及时通知律师,以免遗失证明强拆的第一手证据。

2、第一时间报警,要求警方制止违法强拆:有很多被拆迁人觉得拆迁是经过审批的,便认为报警是在做无用功。这种想法是错的,尽早及时报警,对警方的出警时间和强拆的情形进行记录,可以避免诉讼过程中的困难和麻烦。同时还要多人多次报警,使强拆难以进行。

3、保持冷静的头脑,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在未签拆迁协议前突然遭遇违法强拆,首先要稳住自己的情绪,不要和拆迁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可以上前要求对方出示强拆许可的依据和文件。其次要保留好强拆过程的证据,从多角度多位置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最后,可以委托律师与强拆工作的负责人协商和沟通,争取让拆迁工作回到谈判桌前。

4、必须要有的心态:平和淡定:在自己没有任何准备前,房子突然强拆,任何人都有焦虑、愤怒、害怕等不安的情绪,这是正常的,但是我们要及时转变为平和的心态,沉着应对强拆,为最终的合理补偿创造条件,从而维护好自己的利益。

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很多问题没协商清楚的情况下,遇到违法强拆,肯定会对被拆迁人的利益造成很大影响。为了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在实施以上措施的前提下,需要分析当前的状况,在必要时求助律师,不被拆迁方牵着鼻子走。

二、强制拆迁程序的完善

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至强制拆迁房屋,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区、县房地局将拆迁许可证的有关内容向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公告,就补偿安置的方案进行协商,达不成安置协议时交由区、县房地局裁决和启动行政或司法强制拆迁程序。

上述强制拆迁的程序存在两个缺陷,应相应予以完善。其一,对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了解拆迁法规、政策的知情权未予保护,导致有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不敢轻易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即使最终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亦不一定属于有利于自己的补偿方案,一旦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进一步了解政策、法律,便有一种受到欺骗的感觉。由此导致的拆迁矛盾上升,拆迁人具有一定的责任。因此,立法应明确拆迁人具有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全面释明拆迁法规、政策的义务,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具有的知情权给予有效的保护。

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协商不成后缺少调解程序,故需要进一步完善。当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难以接受或者不能接受安置方案时,应当让第三方介入,尽可能平和地进行调解。如果当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提出异议时,拆迁人即申请由政府进行裁决,继而运用政府的强制力予以执行。

由于政府行政的权力介入过早,具有不尊重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提出异议之嫌。所以在协商程序后应该设立一个专门的缓冲调解程序,由一个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在公平、公正、互谅、互让原则下达成调解协议,努力扭转动辄运用政府的强制力解决拆迁矛盾的被动局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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