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冲动是魔鬼。对于执法人员正常执法,每个人都应该积极配合,恶意殴打执法人员,会因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判刑的。
用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执行工作任务,妨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对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造成影响,伤害了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都可以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工作人员的正常执法,我们要给予充分的理解和积极的配合,千万不要冲动,冲动的结果带来的是沉重的代价,以及无尽的悔恨。
男子殴打辅警获刑
云南省保山市一男子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期间他和其中一人发生了争执并打了起来,随后被人劝开。和他争执的那名男子回家后拿了一把刀到这名男子家砸碎门窗并毁坏了一些东西。于是有人报警了。但是警察当时没有找到砸门窗的那个人。
这名男子回家后发现自己家的门窗玻璃被砸坏以后,拿了两把菜刀,一把剁刀就去找砸他家门窗的那个人。在民警的劝说下,放下了剁刀,但是,却情绪激动地恐吓民警,并用刀砍警棍,把刀架在辅警的脖子上逼迫民警和辅警去找砸他家门窗的那个名男子。民警多次劝阻,劝说无效以后,强行制服了这名男子,期间这有民警受伤。
恶意殴打执法人员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于民警和辅警的劝说一点都听不进去。反而对民警和辅警进行恐吓,甚至把刀架到辅警的脖子上,逼迫他们去找人,导致辅警受伤。这名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这名男子言语恐吓,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应该从重处罚。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男子表示认罪不上诉。
公民应该积极协助民警办案
这名男子与人发生纠纷以后报警,警察执行公务的时候,不但不积极配合,反而恶意殴打执法人员,为此也让自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民警办案的过程中,公民是有义务协助民警的,应该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借助于法律,让事情能够得到圆满解决。暴力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千万不要图逞一时之快,做后悔一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