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门杀”造成路过的电动车乘客陷入昏迷,最后的责任应该如何进行认定
现在由于一些司机没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造成路过的电动车还有自行车的小型车辆,遭受到了“开门杀”就非常的让人气愤。广西桂林东盛华府停车场最近就上演了这样的一出事件,由于司机没有良好的驾驶技能和驾驶习惯,在车辆停稳之后没有观察路边是否有行人还有车辆,是否安全。此种情况下就打开车门下车,造成了一辆载有一男一女两名乘客的电动车路过遭受“开门杀”。而明明是乘客“开门杀”那么责任最终应该怎么来判定呢?
(二)”开门杀“的责任不好判定,其原因有很多种
造成开门杀,其一是由于乘客或者是司机没有注意观察四周的车辆还有路况,其二是因为司机停车的时候没有提醒乘客观察后方是否有来往的车辆,其三是因为司机停放的车辆位置不安全造成的。总之“开门杀”非常的不应该出现。在进行科目三道路安全驾驶技能考试的时候,我们就进行过驾驶技能的考核项目,如果缺乏一定的安全意识,是非常的不应该随意的开车上路的。
(三)乘客开门杀,司机和路人都喊冤
其实在众多“开门杀”当中,乘客开门杀是最最不应该发生的,作为乘客来说应该比司机有时间去观察路边的行人是否有车辆。而一些交通事故中“开门杀”事件并不单单是发生在司机身上。作为出租车司机,也会遇到乘客开门造成路过的车辆受损的现象,当然这种情况下,出租车司机一方面要进行及时的救治行人,另一方面要保证乘客还有受伤人员的安全,这也是司机的一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