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术后变植物人,医院无过错,为何还赔偿家属32万元?

如题所述

这是一起已经持续了很多年的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事件的主人公就是那位做手术的老人,经过2009年医院的救治之后陷入昏迷,成为植物人,再到2013年彻底被宣布死亡。调查中发现医院存在过失,但是过失与导致老人去世并无直接关联,所以无法判定医院有罪,因此进行调解。
这样的结局任凭哪一个的亲属都难以接受,因为在做手术之前还能走能跑,意识十分清醒的老人在做完手术之后却转眼就陷入了昏迷,再也无法与亲人进行沟通。这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大的落差,而在医院的病床上作为植物人躺了好几年之后又孤独的离开人世,这更让家属们的情感上难以接受,从而对医院的治疗表示质疑,所以他们一直在找医院进行沟通,希望获得赔偿。但是在他们状告医院的过程当中,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都认为医院无错,所以这也就导致家属们对司法机关充满了敌意,并不愿意配合。直到2019年,老人家属申请检察机关介入此事,通过检察官的安抚与了解情况,决定再好好的研究一下这一次的案件。检察官发现在医院内的封存病例当中确实没有病例中所记载的CT数据或者材料,而且在手术告知书上签名的,也不是家属本人——这也就意味着其实医院在诊疗过程当中,确实是有问题存在的。但之所以还是无法判定医院过错治坏了人,是因为这份诊疗资料和老人最终的救治结果没有什么太大的关联,对医院的抗生素无法成立,但医院确实存在过失,所以检察官希望双方能够达成和解。

各退一步,海阔天空。经过协调双方才达成医院对患者家属进行一次性32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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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2
因为诊疗资料和老人最终的救治结果没有太大的关联,对医院的抗生素无法成立,但医院确实存在过失。经过协调双方才达成医院对患者家属进行一次性32万元的赔偿。
第2个回答  2020-09-12
因为调查中发现医院存在过失,但是过失与导致老人去世并无直接关联,所以无法判定医院有罪,因此进行调解。
第3个回答  2020-09-12
鉴于该报告单记载的诊疗活动与老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并无明确的因果关系,本案抗诉条件不够充分。但医院确实存在过错,本案作和解是最优方案。最终,成功说服医院将补偿数额提高,患者家属也对医疗诊治过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表示愿意接受和解,缠扰多年的矛盾纠纷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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