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为什么可以一眼忘不掉

如题所述

美国连线杂志曾经报道了一则奇闻,一名叫吉尔·普莱斯的美国女子拥有一项其他人没有的异能,就是她能回忆出从她14岁后个人生活中发生的所有细节。她能记住每一个痛苦和快乐的瞬间,从当天享用的菜肴到当日发生的时事,她都能记得清清楚楚。

这名叫吉尔·普莱斯的美国女子出生于1965年,她经常沉浸在自己的过去中。她家里有2000个录像带,无数的录音磁带,还有超过5万页的日记,她使用的是一种几乎无人能阅读的方式书写。可是研究人员发现,其实她患有一种罕见的记忆强迫症,她的超强记忆,就是这种强迫症的副产品。患上此病的人个个记忆超群,然而生活却并非人们想象那般顺利,反而烦恼丛生,因为有许多痛苦的回忆,他们怎么也忘不掉。那么,什么是记忆强迫症呢?

记忆强迫症是属于强迫症的范畴,跟记忆本身无关,它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患了这种病的人,一方面有意识地自我强迫记忆,一方面又有意识地自我反强迫,明知道这种强迫症状持续存在是毫无意义且不合理的,却不能克制地反复出现,越是企图努力抵制,反而越感到紧张和痛苦。

人的记忆,可以分为瞬间记忆(也叫瞬时记忆),短期记忆,长期记忆。

瞬间记忆就是对外界的刺激的印象,主要靠视觉编码(有的资料里把听觉也加了进去)。例如你扫了一眼电脑屏幕,现在屏幕上的所有文字都存在你的瞬间记忆里了,不管你愿意不愿意——瞬间记忆是无意识的,容量很大为9~20字节。不过它在你脑中存在的时间极短,一般在4s之内。

当你注意到屏幕上那些文字里有你感兴趣的话题,你开始意识到你刚才看到了什么的时候,那已经是短期记忆范畴了。当注意到瞬间记忆那里“掺一脚”的时候,短期记忆就形成了,容量是7加减2个组块,但它的寿命最长也只有1分钟,很容易受到外界干扰。比如你把刚听到的客户的电话号码写在纸上,靠的就是短期记忆,如果这时候有人在你耳边讲:我妈妈的电话是1359283293X。。。你很可能忘记客户的电话。

有些人的电话你是忘不了的(比如你自己的或你家人/恋人的),因为它们在经过足够多的复述之后,已经变成长期记忆了。长期记忆的容量几乎是无限的(人脑足够大),保持时间也足够长——有些事情有些人,也许一辈子也忘不了。

普莱斯的记忆则属于是将这些短期记忆强行加重变成了长期记忆。在记忆产生过程中,有识记、保持、回忆/读取、遗忘这几个过程。当我们接触到一个新的信息时,先要经过识记过程来学习和获取它,然后就会有规律地读取它,以达到储存信息的目的,这就是保持过程,而回忆/读取就是提取和整理信息的过程,遗忘就是记忆信息的丢失或是因信息间的竞争而导致读取失败。而遗忘,是人的记忆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

人为什么会遗忘?其实有两个原因:一种叫消退,就是你记了某些信息,但不经常去回忆,那么它在人脑中的印象就会逐渐减弱,以致最终消退掉。也就是说,本来有条神经通路是通顺的,但因为神经电流不经常走这条道了,电流就不存在了,道路就堵塞了,自然到不了目的地;还有一种叫干扰,就是脑子里记的东西太多了,常相互重叠、相互混淆,要想回忆清楚某一个问题,一下子很难找到,往往经过反反复复的苦想才能想起来,或者想到一点儿。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神经电路通道太多太密集,相互干扰,不小心这条道路岔到另外一条去了,或者很多条道路堵在一个路口,谁都走不通,信息自然也就读取不出来。

所以,没有人可以做到不会遗忘,除非像吉尔·普莱斯这样不停地重复强迫记忆,否则,很多对我们平常没什么用的信息,就会不自觉地丢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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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1
你好,这大概就是一见钟情的缘故吧,所以一眼就忘不掉,特别的有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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