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写作与文学创作的区别和联系

如题所述

新闻写作与文学创作的区别和联系
在新闻采编实践中,经常碰到一些既非新闻,也非文学的“两非作品”,这些作品常常让新闻编辑在对稿件的筛选和取舍过程中处于两难境地。究其原因,我个人认为,作者不能清楚地把握新闻与文学的基本特征,领悟新闻与文学在采写(创作)中的基本技巧是其主要原因。因此,研究新闻与文学之间的异同,从中找出一些带有普遍性的规律,对于指导新闻采编实践,提高新闻采编工作效率和新闻传播效果,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然而,新闻与文学的区别的确是一个很难讲清楚的问题,新闻界、文学艺术界对此意见分歧很大,很难找到一个统一的观点。但从一般意义上讲,新闻与文学除了都属于“人类文化的样式”,都具有特定的“审美情趣”这一共性特点外,在形式和内容以及二者所担负的功能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我们不妨从理论和操作两个层面入手,对新闻与文学之间存在的差异作一个粗略的探讨,供新闻从业人员商榷和参考。
 
从理论和理念层面看,存在着文体性质、真实性和功能的差异。

一、新闻与文学的文体性质不同

新闻究竟属于那种文体?我们不妨分三个时段来分析一下:古人认为(刘勰《文心雕龙》),文章出于五经,即《易》、《书》、《诗》、《礼》、《春秋》。《易》统其首,如论、说、辞、序;《书》发其源,如诏、策、章、奏;《诗》立其本,如赋、颂、歌、赞;《礼》总其端,如铭、诔、箴、祝;《春秋》为根,纪、传、铭、檄。除《易》、《礼》外,《书》所涉及到的文体类似于现代意义上的“公文”,是一种从语言风格到文体格式都有严格规范性的特殊的实用文体;《诗》则为典型的“文学”的样式和体裁;《春秋》中以“写实”、“纪实”为主的文体所载内容和构成要件,更接近“新闻”的主要特征,并且逐渐演化为现代的新闻体裁,如我国新闻体裁分类中的“通讯”,尤其是“人物通讯”就脱胎于古代的“传记”体。

在我国近代新闻史上,梁启超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他认为,新闻文体属于“报章文体”,而且说,一张办得好的报纸,必须具备“宗旨定而高”、“思想新而正”、“材料富而当”、“报事确而速”这四个条件。他虽然没有给他提出的“报章文体”下定义,但是,我们不难看出,新闻是一种以写实为主的实用文体,也就是梁启超所说的“肘时体”、“务实体”和“新文体”,其内容必须真实恰当地反映社会现实,为人们提供“舆情”和“信息”服务。

现代和当代的一些学者则认为,新闻是介于“公文”与“文学”作品之间的一种文体。也就是说新闻的政治性和阶级性的特征,使其在语言、体裁和文风上具有“公文”的某些规范性和严肃性特点,在采写过程中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但是,新闻媒体为了调动受众接受新闻信息的主动性,达到有效提高新闻信息传播的效果,往往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鼓励从业人员恰当运用文学写作的一些手法,改进文风、改进新闻体裁,增强新闻作品的可读性。如当今新闻界提倡所谓的“散文式通讯”和“用讲故事的方式写新闻”,就是一个例证。
 
二、新闻与文学“真实性”的本质区别

《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梁衡认为:“本质上,新闻是信息,文学是艺术;在功能上,新闻是传播信息,满足人们对信息的需求,文学是提供审美,满足人们对美的追求;在选材上,新闻以事为主,文学以人为主,有人无事不成新闻,有事无人不成文学;在写作过程中,新闻重采访,文学重写作,对新闻来说,采访到一个好题材,稿件就成功了一多半;对文学来说,作品主要靠加工,包括素材的重构。”这段话语中,除了“新闻重采访,文学重写作”这个观点值得商榷以外,不仅揭示了新闻与文学的一些特点,而且还为新闻和文艺工作者揭示了新闻与文学“真实性”的区别,值得我们在新闻采编和文学创作实践中思考和借鉴。

新闻的真实是“客观真实”,文学的真实是“艺术真实”。这不仅是新闻和文艺工作者应知和准确把握的理念,也是新闻和文学理论中的两个重要范畴。“客观真实”和“艺术真实”都来源于客观世界和现实生活,表面上看它们是两个相似的概念,其实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新闻报道的内容不仅来源于客观存在,而且要求与客观存在相符合,不能有丝毫“合理想象”和“想当然”成分存在,即便是新闻评论,也必须以客观存在为依据发表议论,揭示客观事物在宇宙时空中发生发展的内在的、本质的规律,实现细节的“客观真实”和对新闻事实评判的“主观真实”的有机统一。一句话,新闻的真实性反映在对客观世界和现实生活的真实记录上。文学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是对社会生活中“人”的情感的体验和升华,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文学作品可以根据作者创作动机的需要,集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于一人之身,创造一个“至善至美”的文学形象,还能集一切“丑恶”于一身,创构一个令人厌恶甚至恐惧的“恶魔”形象。因此,文学的艺术真实本质上是一种虚构的真实,想象的真实,而且这种真实是以人类情感和想象为特征来把握世界、理解世界的真实。这一点既是文学与新闻真实性的区别,也是文学与新闻的本质区别。

三、新闻与文学的功能各异

  新闻最原始、最基本的功能是“告知”功能,为人们提供信息服务,也就是说人们通过接受“新闻”,了解所处社会和身边世界经常发生的一些实实在在的变化。随着阶级社会的产生,新闻事业带有强烈的阶级和政治色彩,就新闻媒体本身而言,还具有交际面广、信息灵通、服务广泛、影响深远、责任重大等特点,越来越受到党派、政府和公众的重视,成为引导社会舆论的一个重要部门。因此,新闻事业所担负的功能已经由单纯地提供“信息服务”,进一步扩展到了以宣传执政党的政治纲领、执政理念为主的“政治教化”、和以宣传所处社会基本道德规范、道德意识为主的“道德教化”两大功能,并且成为当代新闻事业的主要任务和重要特征。文学是人学,文学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人类的情感发展历程,反映的是人类的内在心性,以表象和情感构建能够唤起人们审美情趣的文学形象,吸引和感染读者(观众、听众)。因此文学的功能,很大程度上具有“娱乐”和“消遣”的特点,它对人们的影响是间接的、潜移默化式的,也就是说,人们在阅读文学作品的过程中,随着情感和思想与文学意境、意象、意蕴的融合而产生共鸣,从而使智慧得到启迪、情操得到陶冶、人格得到升华。

从采写和创作等操作层面上看,存在着叙事、语言和思维方式的差异。

一、新闻与文学叙事目的和方式不同

文学叙事和新闻叙事作为叙事的两种不同形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同时又相互渗透。其联系主要表现在内容上的同源性和结构上的同一性。所谓叙事内容的同源性,是指新闻和文学叙事所涉及的内容都来源客观世界和现实社会,都必须通过实地采访或实地体验获取叙事的基本材料,除此再没有第二条途径,只是由于各自加工处理的目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特点、特征而已;叙事结构的统一性,可以这样理解:在人们看来,文学叙事比较神秘,叙事之人似乎达到一种“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程度。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违背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和发展趋势,这是一条天条,一条铁律,不可破也不能破,新闻如此,文学亦然。否则,叙事的内容便会荒诞怪异,不为人们所接受。

绝大多数新闻和文艺界的学者认为,新闻叙事与文学叙事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闻的叙事是真实的,文学的叙事是虚构的。新闻必须真实地记录客观存在的事实,真实地反映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因此,新闻叙事必须以所报道的对象在时空里的存在作为依据,受到客观事物存在状况以及发生、发展和变化的限制和制约,不容许作者参杂任何主观的、想象的成分。文学叙事往往根据“意象”的需要,虚构“合理化”的事件、人物或者情节,凸现“意象”,吸引读者。二是新闻的叙事简短明了,文学叙事讲究在合理地想象中谋篇布局。搞新闻报道的目的,就是要选择最简便、最容易被受众接受的手段和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新闻信息传播出去。因此,新闻作品篇幅不宜过长,或者面面俱到,这就规定了新闻叙事只能选择以事件或者人物发生发展的时间为基本脉络组织素材,是一种简短明了的“直线式”叙事方式。而文学由于有一个相对“复杂”的创作动机,所以首先必须构筑故事的基本框架,然后根据“动机”的需要立体式、全方位的展开叙事,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和目标。三是新闻叙事语言要求朴实、精练、规整、准确,文学叙事言辞讲求绮丽、华美、耐人寻味。

二、新闻与文学的语言特点不同

当今新闻界普遍认为,新闻语言应该具备简短、精确、客观、通俗等四个特点,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但相对文学语言而言,我们还必须作进一步的探究。新闻与文学语言除了在“音乐性”(语言的“意”与“音”有机结合,增强语言的音律美)和“本色化”(语言要与人物的身份、地域等客观条件相符合)等相同之处以外,还存在四个面的不同:其一是文学语言具有“内指性”,即文学语言无需“及物”,无需指向外在客观世界,具有明显“内在自足”的特性,新闻语言则不同,它如同日常语言一样,必须明确的指向新闻作品所报道的客观存在,而且必须经得起客观存在、客观事实的检验,否则,就是“假话”。比如我们提个问题:黄河之水从何而来?文学语言回答是:“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还。”(唐·李白),而新闻语言回答是:“黄河发源于青海巴颜喀拉山北麓,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陕西、山西、河南及山东九个省份,向东注入渤海。”其二,文学语言讲求“新奇”和“反常”,即通常说的“陌生化”,新闻语言则要求做到“通俗化”、“大众化”,以期让绝大多数的受众准确理解所传播的新闻信息的内容和要旨。其三,文学语言可以表达多种意思和意象,典型的代表就是诗歌语言的“诗无达诂”,新闻语言则要求语义准确、规范,不能给受众造成任何歧义。其四,文学语言往往借助夸张、比喻、借代等多种修辞手法,以塑造和凸显文学意象或形象,新闻除了少数通讯作品恰当运用一些修辞手法,刻画报道对象以外,一般不提倡使用修辞,以免因主观色彩或者是个人色彩过于强烈而导致新闻事实失真。

三、新闻和文学采写创作的思维方式不同

思维是主体(人类)的行为,是思维意识的表现形式。是作为主体的人类发现客体(客观存在的事件、物体或者人物)对自己的影响后,为了获得处置客体的意识,做好消除客体影响的准备工作,思想组织在生存意识的主导思维意识的指挥下,对感知组织获得的知识进行分析处理的行为。一般来说,根据“凭借物”以及对“凭借物”的处理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动作思维、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三种形式。

新闻与文学都是人的脑力劳动的结果,都是思维意识的表现,但由于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区别,因此,新闻采写和文学创作过程中必然采用不同的思维方式。一般情况下,新闻或者围绕所报道的客体相对静止的时空状态(何时、何地)、发生发展的原因以及结果进行加工处理,给受众一个相对完整的形象,如消息、通讯、新闻故事等,或者以已经报道的“新闻”为“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得出一个带有共性的观点、理念或结果,启迪教育受众,如思辨性事件通讯、新闻评论等。所以,新闻采写大多以动作思维和逻辑思维为其主要的思维方式。文学不仅要借助具体的形象展开思维,而且还要以所获得的具体形象为基本材料运用想象,表达作者的情感,实现加工处理的目标。因此,文学创作往往以形象思维方式为主,这种思维方式不像动作思维、逻辑思维那么直接和简单,其思维过程比较复杂,所以有些学者又把形象思维称着“艺术思维”。

此外,我们还应该弄清楚,新闻和文学作品是由新闻和文艺工作者创造的精神产品,大多是个体思维的成果,而个体思维实践中,并不运用单一的思维方式,往往有一个从动作思维向形象思维、逻辑思维发展的过程。所以,无论是采写新闻还是搞文学创作,既要把握和选择主要的思维方式,又要注意多种思维方式的合理运用,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作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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