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以后公司多发了2000块工资。不还要付法律责任么?

如题所述

属于不当得利,不还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追讨。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进行工资结算时,用人单位多支付了工资2000元,对劳动者而言,属于不当得利。按《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应当返还公司。劳动者不返还的,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讨。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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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26

原则上是要付法律责任。为什么这么说呢?

    工资计算错误,很可能是这家单位是人员工资计算,而没有使用专业的系统,这种情况发生的概念要大一些。工资已经发到你手上了,表示已经是审核通过的,企业一般不会再去查。那你可以当傻:就是万一追究起来,自己根本不知道工资怎么计算的,没想那么多,所以看到发了就是了。最多也就是返回这2000罢了。

    如果你明明知道是多发了,虽然追究起来没有证据你最多也是返回2000,但是原则上你明知道多发了不给出去,这是不对的,如有证明表明你是故障不返,那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15-12-15
辞职后公司多发的两千元工资应当退回,因为这属于不当得利;一旦被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就会判令立即返还。与其到最后鸡飞蛋打丢人现眼,到不如主动交出,这样还显得有君子之风。
第3个回答  2015-08-25
在民法上构成不当得利,如果要求你还的话,你需要退还的。
第4个回答  2015-08-25
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你属于不当得利,你应当将多发放的工资返还给公司。否则单位有可能起诉你,要求你返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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